第一条 本团体实行会员制,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经 2 名以上会员介绍;
(二)提交入会申请书;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六)载入会员名册,及时在本团体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团体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
(四)查阅本团体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
(五)对本团体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退会自由。
(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会员其他权利,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五)按要求参加本团体活动;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会员其他义务,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
第六条 会员可以申请退出本团体,应提交书面通知并交回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八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理事会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
(一) 2 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2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团体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自然人会员死亡或法人、其他组织会员解散、注销、吊销、撤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会员资格终止后,收回其会员证。
第十条 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后,本团体颁发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会员证》。
第十一条 单位会员一般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出任代表,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单位其他负责人出任,代表人选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本团体建立全体会员名册,作为证明其资格的证据。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的代表、联络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个人会员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秘书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团体章程执行。
上一篇:浙江省自动化学会廉政监督制度
下一篇:浙江省自动化学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数智赋能 · 共创未来——2026年缙云县“希望之光”产学研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2026-07-21
喜报 | 学会国际标准获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多家单位及会员斩获省级重磅荣誉!
2026-06-17
喜报 | 热烈祝贺浙江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及会员荣获“2026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系列殊荣
2026-05-28
喜报!浙江省自动化学会临时党支部荣获“2025年度省科协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6-05-19
喜报!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智惠未来,科教同行”公益科普活动入选浙江省社会总会2026年度系列活动
2026-04-27
喜报!浙江省自动化学会项目入选“浙科协同·浙里科普创新试点”名单
2026-04-24
喜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联合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项目
2026-04-24
喜报 | 浙江省自动化学会
2026-03-06
喜报 | 热烈祝贺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成功复评5A级社会组织
2026-01-29
励新聚力 协同致远|浙江省自动化学会九届八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杭召开
2025-12-29